美国商标获批后需提交什么声明?合规要求及流程详解
美国申请商标获批之后的声明主要指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要求的定期使用声明及可选的无可争议性声明,两类声明均属于美国商标法《兰哈姆法》及USPTO2024年11月更新的商标注册后维护规则的强制或可选合规要求,适用于2024年11月之后获批的所有联邦注册商标。
根据USPTO2024年11月18日发布的《商标注册后维护程序修订案》,商标获批注册后第5-6年期间,权利人必须提交第8条使用声明,证明商标在核定商品/服务上的真实商业使用。该声明为维持商标权利有效的强制要求,无豁免情形。
- 提交主体为商标注册权利人或经USPTO认证的美国商标代理人,截至2026年4月,非美国籍权利人必须委托美国持牌商标代理人提交所有注册后声明,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将被直接驳回,该政策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
- 提交材料包含使用证据样本(如带商标的产品包装、公开销售页面、线下宣传物料、交易凭证等)、核定商品/服务的使用情况清单、权利人签署的真实性宣誓书。
- 提交窗口为注册日起第5年首日至第6年最后一日,可额外申请6个月宽展期,宽展期内需缴纳附加规费。
2025-2026年第8条使用声明的规费范围为每类商品125-225美元,宽展期附加费为每类100美元,费用以USPTO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数据来源为USPTO2025年1月更新的《商标规费官方目录》。
逾期未提交第8条使用声明且未申请宽展的,USPTO将直接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权利自注册日起第6年届满次日失效,无恢复通道。2024年规则更新后,USPTO对使用证据的抽查率提升至40%,提交虚假使用证据的,商标将被直接撤销,权利人还将被处以最高500美元的行政罚款。
美国商标获批后的另一类声明为第15条无可争议性声明,属于可选提交项目,依据为2026年现行有效版本《兰哈姆法》第15条。提交条件为商标获批后连续5年合法使用,无未决的商标权属纠纷,未被法院作出不利于权利有效性的生效判决。

提交第15条无可争议性声明后,商标可获得权利推定有效性,他人无法以“缺乏显著性”“在先使用”等通用理由对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仅能以欺诈注册、连续3年不使用等有限理由挑战权利,大幅降低跨境电商、外贸企业的商标维权举证成本。
商标注册满10年及之后每10年,权利人需同步提交第8条使用声明及第9条续展声明,完成续展后商标有效期延长10年。2025-2026年第9条续展声明的规费范围为每类300-425美元,宽展期附加费为每类200美元,数据来源同上。
实践中,美国商标使用证据需同时满足四项要求:显示完整的商标标识、对应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标注明确的商业使用日期、属于公开面向消费者的使用场景,仅内部使用的设计草稿、测试页面、非公开的内部文档不属于有效证据。
| 常见认知误区 | 对应事实 | 法规依据 |
|---|---|---|
| 商标获批后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即可永久有效 | 美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需定期提交使用证明维持权利 | USPTO2024年《商标注册后维护程序修订案》 |
| 仅提交文字声明无需提供使用证据即可通过审核 | 2024年之后USPTO对使用证据的抽查率提升至40%,虚假证据将导致商标撤销并处最高500美元罚款 | USPTO2025年《商标使用证据审核指南》 |
| 无可争议性声明为强制要求 | 该声明为可选提交项目,未提交不影响商标正常维持效力 | 美国《兰哈姆法》2026年现行版第15条 |
| 宽展期提交申请无需额外缴费 | 宽展期内提交所有注册后声明均需缴纳对应附加规费,未缴费的申请视为无效 | USPTO2025年《商标规费官方目录》 |
需特别注意的是,美国商标获批后的声明提交时间均以注册日为准,而非申请日,权利人需提前3-6个月准备使用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或材料缺失错过提交窗口。美国商标获批后声明流程直接决定商标权利的稳定性,是跨境企业布局美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核心维护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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