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异议程序在商标公告前进行实质性审查,然后在公告结束后进行注册。美国商标异议程序可以针对整个应用程序或部分应用程序。国际注册延伸到美国的商标,异议程序与国内商标申请相同,也可以作为在先权。今天,港通智信小编教您快速了解美国商标异议程序如何处理?
美国商标异议程序如何处理?
商标异议原因:
先美国商标权;
违反美国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
恶意抢注美国商标;
根据《巴黎公约》第六款的第二款,注册公约成员国驰名商标;
根据《巴黎公约》第六款第七款,代理人恶意抢注;
本地注册的公司名称;
《巴黎公约》第八款,即厂家名称;
《巴黎公约》第六款之三,即国旗、国徽、国际间组织等名称或图案;
阻碍公共道德的图标;
违反其他法律。
在美国商标异议程序中,美国商标的先用可以对抗先用。美国是一个以商标先用为原则的国家。
美国商标异议步骤:
美国商标异议通知:美国商标通过审查后,进入公告期,异议人在公告期内30天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异议。
应诉通知:异议人提出异议后,官方会向申请人发出异议通知,申请人需要在官方通知后40天内对异议商标发出应诉通知,即异议答辩。
美国商标披露会:申请人作出异议答辩以后,异议程序进入披露会阶段,异议双方都要出席披露会。
等待程序:美国商标披露会议结束后 对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
美国商标裁决:调查程序结束后,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对该商标作出裁决。裁决异议是否成立。如果成立,美国商标不能注册,如果不成立,美国商标将被批准注册,申请人将等待颁发美国商标注册证书。
港通智信致力于美国公司注册、年审、做账报税、商标注册等各种业务,它是政府授权的注册机构。如您想了解更多美国商标异议程序如何处理的信息,请联系港通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