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企业办理ODI投资流程适用条件及被驳回应对指引
哪些企业符合ODI投资流程适用要求
根据商务部2014年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2017年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境内非金融类企业凡拟通过新设、并购、参股、增资、再投资等方式获得境外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相关权益的,均需按要求完成全流程备案或核准手续。
不符合常规备案适用条件的情形包括:企业成立不满1年且无实质经营业务记录,投资项目涉及未开放的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企业自身存在失信惩戒记录未解除,投资资金来源不符合境内监管要求。属于上述情形的企业无法走常规备案通道,敏感类项目需按要求提交核准申请,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需完成信用修复后方可提交申请。
ODI申请提交后哪些情形会被直接驳回
ODI申请分别由发改部门、商务部门按职责审核,两类部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核心要件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作出驳回决定,不予备案或核准。
发改部门驳回的高频情形包括:项目未开展实质性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明显逻辑漏洞或数据造假,投资资金来源说明无法对应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属于禁止类投资范畴,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投资金额、投资合作方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商务部门驳回的高频情形包括:境外投资合作协议未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拟设立的境外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敏感领域,企业提交的内部决策文件不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申请主体与实际出资主体不一致。
申请被驳回后,企业可查看官方出具的驳回意见,若仅为材料表述瑕疵、非核心信息遗漏的,可调整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若为项目本身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需调整投资方案、更换投资标的或补充相关合规证明文件后,再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未调整直接重复提交的仍会被驳回。
缺少哪些材料会导致ODI申请无效提交
ODI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分为主体资质类、项目类两大类,缺失任意一类核心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属于无效提交。
主体资质类核心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近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近期账户收支记录,企业不存在失信记录的信用证明文件,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开展本次境外投资的决议文件。项目类核心材料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文件,境外投资合作协议或投资意向书,境外投资环境评估说明文件,涉及境外并购的还需提交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文件。
实践中部分企业提交的材料存在形式瑕疵,比如审计报告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内部决议文件签字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可研报告未加盖申请主体公章,这类瑕疵也会被视为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进入正式审核流程。
ODI投资流程不同审核通道对应哪一档办理周期
ODI审核分为备案类、核准类两个通道,两类通道的办理周期、适用范围均有明确界定,企业可根据自身项目类型提前规划时间安排。
常规非敏感类项目适用备案通道,发改部门的办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商务部门的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该周期仅指正式受理后的审核时长,材料补正、征求第三方部门意见的时间不计入上述周期。敏感类项目适用核准通道,发改部门的办理周期为20个工作日,商务部门的办理周期为20个工作日,涉及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征求意见时间不计入办理周期,以上所有周期标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完整的办理步骤如下:
- 完成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明确资金来源,形成全套项目材料,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
- 向企业注册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备案或核准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
- 持发改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向注册地商务部门提交境外投资设立或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持发改、商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合规文件,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完成后即可按要求开展资金出境相关操作
费用方面,目前发改、商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均不收取官方费用,企业需自行承担的费用主要为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费用,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复杂程度不同,费用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无统一收费标准,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企业完成全部备案或核准手续后,需在2年内完成实际投资,逾期未投资的需到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或延期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的相关备案或核准文件将自动失效,后续开展投资需重新提交申请。企业完成投资后,需按要求向发改、商务部门报送年度境外投资情况,未按要求报送的将被纳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境外投资申请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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