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备案就是通过(开展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者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今天,港通智信小编为大家信息讲述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方式。
一、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适用对象: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
受理机构: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条件:
1、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2、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3、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三、境外投资备案操作流程:
1、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北京商委备案
2、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
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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